過期藥能留著應急用嗎?
前幾年在新冠疫情暴發的階段,許多人想盡辦法囤了各種藥,退燒藥、腸胃藥、抗生素、消炎藥,還有各種各樣的中成藥、保健品。一般藥品的保質期限在2~3年,當初囤下的藥,如今大都到了過期的時間了。
因此,不少人有一些“過期藥”的困擾,丟之可惜,更不能沒有癥狀就隨便服用。有人還認為:過期藥如果過期的時間較短,不妨留在家中,萬一到緊急時刻,沒準還能“發揮余熱”。
其實,這種觀念是錯誤的,有相關專家指出,藥物過期可能產生有害物質,即使未拆封,過期藥也絕對不能做應急用。
以下6種藥,各有使用期限
獨立包裝的膠囊或片劑
有鋁塑等獨立包裝的膠囊或者片劑,按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條件儲存并且沒有破損的,通常可以使用到有效期。
瓶裝的藥片
按照說明書要求儲存,使用時間為6個月內。
糖漿
啟封未受污染的情況下,室溫下可保存1~3 個月(夏天不超過1個月,冬天不超過3個月)。
顆粒劑、散劑
多為塑料袋裝藥品,開封后最好一個月內用完,如出現吸潮、軟化、結塊、潮解等現象,不宜再繼續使用。
軟膏
軟膏劑啟封后,常溫下最多可使用2個月。
眼用、耳用、鼻用制劑
我國藥典明確規定,眼用、耳用、鼻用制劑,啟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。如說明書中有明確注明啟用后幾天內用完的,則以說明書規定為準。
藥師提醒:
藥品開封后,最好放在陰涼干燥處,如果出現外觀變形、粘連、開裂、發霉、分層、結塊、異味,則不要再用了。
家庭適度準備常用藥
家庭藥箱在準備藥物時,要根據家庭成員的身高、體重、年齡、用藥史、過敏史、病史來遴選藥物。常備藥物盡量選擇不良反應較小的非處方藥,最好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。
胃腸道用藥
腸胃不消化可準備多潘立酮片,胃痛反酸可準備鹽酸雷尼替丁膠囊,便秘可以準備麻仁軟膠囊,腹瀉可以準備蒙脫石散、補液鹽等。
解熱鎮痛藥
發熱可以使用布洛芬、對乙酰氨基酚,發熱可能由多種原因引發,需要先明確病因。
抗過敏藥
對食物或者環境過敏,可預先準備氯雷他定、西替利嗪等抗組胺類藥物。
急救藥
心血管疾病患者可以準備硝酸甘油或速效救心丸等藥品,哮喘患者可以準備沙丁胺醇氣霧劑等藥物。
看完以后,趕緊回家清清藥箱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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